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 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期货导师。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事项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秦永明先生因组织工作调整原因,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总经理一职期货导师。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秦永明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永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40%,秦永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承诺进行管理期货导师。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事项
为保证公司日常运作及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经董事长胡梅晓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文曦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期货导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期货导师。
特此公告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一日
附件:文曦先生简历
文曦先生,男,197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研究员期货导师。曾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总体设计部工程师,航天神舟飞行器有限公司研发部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无人机专家,航天科技集团天地网络通信技术专业组专家,天津市无人机行业协会法人代表,河北工业大学客座教授、业界导师,南方科技大学业界导师,中国指挥与控制学会空中多智能体协同控制专业委员会委员。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文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00%,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期货导师。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航天彩虹 公告编号:202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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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期货导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2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期货导师。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月30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董事长胡梅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期货导师。
同意聘任文曦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期货导师。秦永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一日
附件:文曦先生简历
文曦先生,男,197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研究员
期货导师。曾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总体设计部工程师,航天神舟飞行器有限公司研发部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无人机专家,航天科技集团天地网络通信技术专业组专家,天津市无人机行业协会法人代表,河北工业大学客座教授、业界导师,南方科技大学业界导师,中国指挥与控制学会空中多智能体协同控制专业委员会委员。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文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00%,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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